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含已取得教師資格並參加2017春季教師資格認證的人員,可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或證書編號);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不能報考:
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軍人;
被政府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違反考試紀律,處於停考期的人員;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期限屆滿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依法不得參加考試或者被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教師編制考試是師範專業教師招聘的準備工作。非師範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從2012開始全國統考。筆試必須通過教育知識、能力和綜合素質,中學生要加壹門專業知識考試。妳需要做好復習和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考試或者自學考試相關科目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