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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西藏的奴隸制有多殘酷?

在舊西藏,農奴占總人口的90%,他們沒有人身自由。他們屬於占總人口5%的農奴主階級,被視為農奴主的私有財產,用於各種勞動。在農奴主眼裏,農奴只是會說話的“動物”。

農奴沒有人身自由。壹旦成為農奴,後代就永遠沒有光明的未來,壹代又壹代被奴隸主殘酷剝削和肉體摧殘。就連農奴和農奴主生的孩子也跳不出這個可怕的怪圈。

農奴的房子往往擁擠狹小,陰暗潮濕。除了寒冷的冬季,他們大部分時間只能睡在露天的院子裏。整天繁重的勞動、饑餓和營養不良,奴隸的平均壽命很短,大部分活不過三四十歲,即使有些奴隸有幸活得更久,也會因為沒有勞動能力而被農奴主踢出家門,讓他們更加無助。

農奴主不僅可以隨意買賣農奴,甚至可以決定農奴的生死!

在當時的西藏,農奴主可以私自設立行唐。這些農奴壹旦“犯了錯誤”,就會受到農奴主非人的折磨。莊園的行刑室配有各種刑具,如腳鐐、皮鞭、牛皮筒等。懲罰包括鞭打、打嘴巴、割掉鼻子、割掉腳、挖出眼睛等。手段極其殘忍!

他們可以隨意剝奪農奴的生命,犧牲或者只是為了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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