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解放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為什麽濫發紙幣?

解放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為什麽濫發紙幣?

解放戰爭時期,隨著國民黨政府內戰的不斷擴大,軍費龐大、財力不足的局面日益嚴重。

國民政府為了挽救經濟危機或彌補巨額財政赤字,不顧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濫發紙幣,對勞動人民進行掠奪。

他們之所以要用這種方法來彌補財政赤字,是因為這比增加稅收、增發國債更隱蔽、更簡單。當他們向制造商下訂單,向農民購買農產品,向政府雇員和士兵發放薪水,也就是通過各種渠道將大量鈔票投入流通時,普通人不會馬上知道這些鈔票不代表任何價值。

這必然導致物價飛漲。惡性通貨膨脹使得預算進壹步失控。

附:解放戰爭時期國民政府濫發紙幣的表現形式;

到4月份的1947,發行量已經增加到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定貨幣發行量達到660多萬億,是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定貨幣徹底崩潰。

鑒於法幣惡性膨脹,國民經濟崩潰,國民黨政府於8月1948+09日再次進行了貨幣改革。按照金元的標準,開始發行“金元券”(每張金元含O.22217克純金),以壹比三百萬的比例領取大幅貶值的法幣。但是,金銀券的擴張速度更快。不到十個月,發行總額達到13030.46億元,比原發行額20億元增長了6.5萬多倍,價格比幣改初期上漲了170萬倍。解放前夕,上海的銀元可以兌換654.38+0.6億元的金圓券,被各地拒絕,壹張壹張地換成銀元。

大陸解放前夕,金券已成為廢紙,許多人自動重復使用銀元。國民黨政府恢復銀本位貨幣制度,在重慶和廣州發行銀元券。規定5億金元券可以和央行兌換1元銀元券。

  • 上一篇:交警輔警是否有權執法並開出罰單?
  • 下一篇:經歷過生活的陰暗面,壹般人會保持善良還是選擇冷漠?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