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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勉談話是警告嗎?

法律分析:誡勉談話是壹種警告。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有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壹種形式。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進行紀律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誡勉談話是壹種行政處罰。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或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以達到事先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七條對公務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履行職責、工作作風表現、遵守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如果在對公務員的監督中發現問題,要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訓誡,調整組織,處分。公務員涉嫌違法犯罪或者職務犯罪的,應當移送監察機關依法處理。《中國制片人黨內監督條例》第二十壹條堅持黨內談話制度,認真開展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發現領導幹部在思想、作風、紀律上有問題的,有關黨組織負責人應當及時提醒談話;發現輕微違紀的,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應當予以訓誡,並由其本人作出說明或者檢討,經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向上級紀委和組織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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