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自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
2.沒有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
3.兩年內,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除非借款人出具借條後20年內貸款人不主張權利,否則超出法律限制。
二、貸款有效期,貸款有效期多少年,貸款有效期多少年?
1.借據的有效性取決於借據的內容。未約定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為貸款人請求還款之日起兩年。
2.借據中有約定還款時間的,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3.借據上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要求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條是債務糾紛。債權人只要有證據表明在時效期間內主張了權利,時效期間就重新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0年。
5.《合同法》第62條第4款規定: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