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借條約定的還款日期已經過了兩年,還有效嗎?

借條約定的還款日期已經過了兩年,還有效嗎?

借據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借據上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出借人超過三年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

法律分析

對於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借據確定的還款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的,自貸款人要求借款人還款之日起計算。借條的效力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字有效的借條,無論多長時間,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保證是否超過訴訟時效,是否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問題。至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就像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壹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規定還款日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日的次日起計算三年。沒有約定返還時間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1.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通過友好協商,盡量促成雙方就原借條、借條達成還款協議。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雙方無法協商,壹方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另壹方發出到期還款通知。債務人在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 上一篇:教育大變革!減輕學生負擔,從作業和訓練開始!
  • 下一篇:北京和上海的法學院學生起訴蘋果不送充電器。用戶有可能贏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