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條有效期三年,可以起訴。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借條標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超過3年不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從貸款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起訴欠條法院的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IOU法院的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宣布;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結束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8.判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