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遭受家暴可以報警。遭受暴力後,要做好證據保留工作,如報警記錄、居委會和婦聯調解記錄、受傷照片、病歷、發票、悔過書、保證書、證人證言等。,以震懾和教育施暴者,防止暴力事件再次發生。2.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家暴能否判刑,要看家暴是否構成犯罪,造成什麽樣的危害後果。受害者有權向有關部門求助和起訴。情況嚴重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家庭暴力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第二百六十條之壹虐待被監護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