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大連某公園的小賣氣球,全部被工作人員當場放飛。工作人員這樣做合適嗎?

大連某公園的小賣氣球,全部被工作人員當場放飛。工作人員這樣做合適嗎?

大連某公園賣的氣球,都是工作人員當場放飛的。個人認為工作人員這樣做是不合適的!連執法都要有溫度!對於攤販來說並不容易。這些放飛的氣球可能是他們壹周的生計。如果攤販違規,不如給他們壹個機會,告訴他們哪裏擺攤,哪裏賣!第壹次警告,第二次沒收,執法上稍微寬容壹點可能會好壹點!即使這些氣球被沒收了,也不應該直接放飛。把這些氣球送給壹些需要的孩子,給他們帶去壹些歡樂,不是更有價值嗎?

工作人員收了氣球,直接放飛。之所以在網上引起廣泛熱議,主要是因為這種處理方式有些不妥,有些人有說不出的味道!我見過很多執法人員看到爺爺奶奶賣菜。他們的執法方式是幫爺爺奶奶把菜挑到可以擺攤的位置,他們就把菜全買了!這樣的執法,既告訴了爺爺奶奶們在哪裏擺攤,又讓他們早點回家休息。這種執法方式應該被尊重!

另壹種方式。

現在人們提倡人性化執法。對於暴力執法,人性化執法似乎更有效!畢竟攤販也是人,也有感情。他們看到執法人員認真勸導,互相幫助,自然會自覺遵守擺攤秩序,在允許擺攤的區域擺攤!另壹方面,如果暴力執法,會讓小販的情緒難以承受,不利於問題的解決,還容易激化矛盾!

希望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執法人員放飛氣球並不違法,但這是在執法範圍內!但是,希望執法人員換個立場看壹看,解決壹下!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如何看待大連某公園賣的氣球全部被工作人員當場放飛?

  • 上一篇: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 下一篇:3分的貸款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