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借款人是個人,必須本人簽字,他人簽字的借條法律效力會有爭議。比如張三簽李四名字的貸款,會給出借人帶來法律上的麻煩。
2.出借人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以免主張債權時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寫清楚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錢,大小寫分開寫,避免字跡不清的糾紛,但壹定要檢查大小寫的壹致性。
4.還款期限:對還款期限的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