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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可以用來建農場嗎?

法律分析:農地是否可以用來建農場,需要根據占用土地的性質來判斷。如果占用的土地屬於基本農田,就不能用來建農場。占用的土地屬於非基本農田的,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可以用於建設養殖場。合理建設農場不僅可以利用土地,還可以增加農民經濟收入,促進農村發展。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促進畜禽規模化養殖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中,充分考慮畜禽規模化養殖需求,預留用地空間,提供用地條件。要建立場,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不能破壞種植條件,不能破壞耕地。

2、不能建在農田保護區,只能建在無保護的農田上。

3.禁區內不能建農場。必須遠離河流、飲用水源和村莊。

4、必須滿足環評設計要求,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

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以出讓方式轉讓的,應當經發包人同意;分包、租賃、交換或其他流轉方式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四十九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通過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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