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某大學頻繁發現棄嬰現象,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對於這些學生來說,他們可能認為自己還是孩子,沒有辦法接受自己生了壹個孩子的事實。事情發生後,他們的第壹反應可能是恐懼,想擺脫這個包袱,所以會偷偷拋棄孩子來掩飾,逃避自己過去所有的錯誤。這種行為是非常不正確的。他們是壹種無視人權的行為,因為剛出生的嬰兒是壹個鮮活的生命,他也有人權,但是他太小了,沒有意識,但是父母明明知道這種行為是不正確的,明知這種行為不壹定能保證嬰兒的生命,會間接導致壹個生命的死亡。他們明明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但還是要去做。這不是知法犯法嗎?自然需要受到懲罰。
這樣壹件事的發生,也讓我們意識到,學生中的責任感是非常缺乏的。他們不想負責,只在乎自己壹時的快樂,卻無法承擔後果。這種行為確實違反了法律和道德標準。我覺得大學生應該接受這方面的教育,自己所做的每壹個結果和後果都應該自己承擔,勇敢面對。而不是盲目選擇逃離,甚至會到達非法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