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身份證明資料。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登記材料。3.訴訟法律事實發生後,當事人姓名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2)證明借款合同關系及相關擔保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借款合同等借款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2.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權屬證明和抵押物登記證明;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擔保合同或者保函等證據;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提交質押合同、質押動產或者質押權利憑證交付的證據;依法應當登記的財產權出質的,還應當提交出質登記的證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