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連帶責任的訴訟時效從什麽時候開始?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能否與債務人壹起向* * *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方式包括壹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壹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壹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被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計算。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被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計算。
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對債務人的債權,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