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工作中遇到勞動爭議,需要申請勞動仲裁時,有以下步驟:
(壹)確定勞動仲裁委員會。首先妳需要確認妳公司的辦公地址,然後在地圖上搜索辦公地點所在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地址。
(2)整理資料。這些材料主要包括:申請書、證據材料清單、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3)提交資料。這些材料主要包括: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材料清單、當事人住址確認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就可以去委員會申請仲裁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勞動爭議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合法、公平、及時和以調解為主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