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主要有哪些規定?
1.房改參與對象:具有深圳市戶籍和暫住地的職工、區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由市、區房管部門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向列入市、區財政工資編制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提供清壹色的經營性住房;社會微利住房的供應對象是在深圳註冊的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社會中低收入者,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也可以申請購買社會微利住房。
3、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商品房市場。單位購買的商品房,可以不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出售或出租給本單位職工。
4.納入房改的住房:市、區房管局和其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所有的住房,以及已經出售或出租的住房。
5.不得出售的房屋:需要拆除重建的房屋、結構損壞的房屋、產權不清或有爭議的房屋、兩個以上家庭使用的周轉房。
6.深圳市房管局:是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專業人士和市民代表組成的專門委員會。是對我市住房重大問題的審議、協調、指導和決策。
7.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全市房改的經常性工作,包括制定住房政策、房改政策、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和租金、各種事項的審核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