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農村老人為了子女,往往會立遺囑,公平分配兩個兒子。但是無論老人怎麽分配,對於子女來說,都會覺得老人心裏有些偏心,尤其是很多老人會格外疼愛小兒子。所以長子的財產分配往往會出現壹些不平衡。大多數老人為了減少兩個兒子之間的爭吵,都會提前對自己的全部財產進行合理分配。
農村的老人大多在立遺囑的時候不知道有公證處,也是為了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所以直接找同村的人來見證,或者寫遺囑的時候直接在遺囑上簽字,按自己的紅手印。這樣,即使老人去世後,子女也只能按照老人的遺囑分配財產。不管老人怎麽安排,年輕人只能照做,聽老人的。
在這個當代社會,不僅會有老人,還會有更多的年輕人開始考慮提前立遺囑,這樣可以未雨綢繆。因為沒有人知道事故和明天哪個先來。壹些老人在立遺囑時,往往只交代自己的財產和所剩無幾的養老錢。但對於壹些當代年輕人來說,立遺囑時通常只分配自己的財產,壹般都想把錢留給父母或者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