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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調解筆錄上簽字會有什麽後果?

法律分析:簽字意味著法律效力。經調解達成協議,經審判人員審查,雙方當事人壹致同意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的,調解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程序是口頭或書面提出申請,相關部門受理後調解,最後登記。應註意的事項不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條下列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壹)調解和解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案件;(三)可以立即執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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