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部分小客車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壹條凡進入六環路以內(不含)道路和通州區道路(不含主幹道)的,必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證要放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左下方(如果通過“北京交警APP”,需要自己下載打印)。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上述範圍周邊的道路上設置禁行標誌,通過新增、整合道路和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第五條在上述範圍以外的區域(不含主幹道),遠郊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號牌(含臨時號牌)載客汽車憑進京證通行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