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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代理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法律分析:進口代理合同中的註意事項:(1)每批進口貨物都有壹份進口代理合同,每份代理合同都會包括以下內容:委托進口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單價、幣種、金額,其內容應與其他單據壹致;支付方式;貿易方式;裝運日期等等。(2)申請相關商品的進口許可證。(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承擔的費用。(4)代理費費率的設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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