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體實踐為例,
1956 165438+10月1日,大會召開首次緊急特別會議,討論蘇伊士運河危機。165438+10月5日,會議決定成立第壹支聯合國維和部隊——聯合國緊急部隊(UNEF)。[5]
1963年8月7日,安理會投票決定對南非實施自願武器禁運。
1964年3月4日,安理會批準向塞浦路斯派遣維和部隊。
1966 12 16、安理會對羅得西亞(現津巴布韋)實施強制制裁。[6]
1977 165438+10月4日,安理會批準對南非實施強制性武器禁運。
安全理事會在紐約舉行了第壹次首腦會議,所有15個會員國出席了會議,秘書長在會上發表了題為“和平綱領”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