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國家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訴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是壹種企業形式,以公司為被告的民事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直接送達法律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無論是直接送達還是郵寄送達,公司住所地為送達地。履行地不明確的,支付貨幣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方所在地履行。對於公司而言,其履行地應為其住所。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的住所不同於公司的壹般生產經營場所。公司只有壹個住所,生產經營場所為直接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公司住所依法確定後,不得隨意變更。綜上所述,國家公民的重要證件都是按戶籍登記的,這是管理和統計人口的好辦法。不同地區的管轄是不壹樣的,個人服從的管轄主要是其住所地所在的管轄。因此,壹般法院傳送的法律文件,在無法找到收件人的情況下,會郵寄到收件人的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五條* * *自然人的住所,是指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住所;經常居住地與居住地不壹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