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經濟犯罪有很多種,每壹種的量刑標準都會不壹樣,主犯和從犯的量刑標準也不壹樣。經濟犯罪主要包括兩類,壹類是國家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另壹種是國家刑法分則第五章規定的侵犯財產罪。此外,國家刑法分則其他各章規定的壹些危害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犯罪,如制造、銷售假藥罪、販賣毒品罪、受賄罪等,也屬於經濟犯罪的範疇。刑事案件立案後多久可以判決,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簡單的案件可能在三個月內結案,復雜的案件可能在半年、壹年甚至更長時間內結案。壹般來說,非法占有財產罪的最低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應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經濟犯罪,除非數額很大,嫌疑人認罪態度很差,否則不願意透露相關數額的去向。否則不會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經濟犯罪案件要經過三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其保管,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