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決經濟糾紛的方式方法如下:
(1)雙方協商解決經濟糾紛;
(二)其他調解解決經濟糾紛的;
經濟糾紛之後,雙方各執壹詞。各有各的道理。無法達成諒解。需要雙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來調解;
(三)指定仲裁和解決經濟糾紛的機構;
(4)司法機關審理後,應當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買賣雙方協商不成,調解不成,又沒有誠意達成仲裁協議,司法機關只能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做出最終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二、經濟糾紛訴訟時效多長?
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經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