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訴訟或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當事人盡快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糾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壹般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對於壹些特殊糾紛,如租賃合同中的緩交或拒交租金糾紛、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品滅失或毀損糾紛等,訴訟時效為壹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