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營業場所的性質是什麽意思?

營業場所的性質是什麽意思?

經營場所性質:指經營場所的權利,即經營場所自建或租賃經營。

營業場所:

1.企業進行生產經營和服務的基本條件,廠房和店鋪的大小是確定企業經營規模的依據之壹。因此,住所和經營場所必須是企業法人的主要登記事項。

2、企業法人的主要經營活動和業務活動。企業法人的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法律意義是不同的,但在實踐中,企業法人的住所和經營場所往往是同壹個地方。

擴展數據

綜合說明:在公司法和稅法中,會用到不同的法律制度。

1,適用範圍不同。"營業場所"--指公司和企業在其所有業務中使用的場所。顯然,相對於“企業法人住所”——“註冊地”,只允許有壹個固定場所,這個範圍就廣了。

2.兩部法律的內容不同。“經營場所”的中心場所之壹“登記”為“企業法人的住所”,“經營場所”可用於壹切壹般業務日常使用。“公司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和刑事權利和義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經營場所

  • 上一篇:緊急避險屬於哪種救助行為?
  • 下一篇:酒店相關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