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國旅遊飯店行業標準》
第二條旅遊飯店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各種經濟性質的飯店,包括賓館、飯店和度假村(以下簡稱飯店)。
第三條飯店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維護中國旅遊飯店業的聲譽。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二條所有賓館、飯店、招待所、客運倉庫、車馬店、浴場等。(以下簡稱旅館)凡接待旅客的,不論是國營、集體、合夥、個體和外商投資企業,不論是專營還是兼營,不論是常年還是季節性的,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經營旅館的建築物、消防設備、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