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直接讓另壹個女兒做監護人也沒問題。
另壹個女兒壹直處於失蹤狀態,建議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是指下落不明壹定時間的人,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制度。為了消除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造成的不良影響,法律建立了宣告失蹤制度,宣告失蹤人為下落不明人,並為其設立財產保管人,由財產保管人管理下落不明人的財產,保護下落不明人及其相對人的財產權益。它是對自然事實的不確定狀態的壹種法律確認,旨在終結失蹤人員財產關系的不確定狀態,保護失蹤人員的利益和利害關系人的利益。
而且如果以後涉及到財產繼承的問題,可以在“宣告失蹤”的基礎上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程序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