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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尋釁滋事的處理辦法

法律分析:1。曾經被確診為重性精神病人,現在又惹事。對待和治療這類尋釁滋事的精神病人相對簡單容易。這些對象只要有再次尋釁滋事的行為,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處置,按規定可以由監護人或公安機關送到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2.他們已被確認為重性精神病人,目前有復發跡象,但尚未造成困擾。對待這類人相對復雜。根據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精神障礙住院治療是自願的。所以這類人原則上應該由當事人自己撫養或者由其監護人送到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3.對於疑似精神病,並且已經惹事的人,治療和處理起來就比較復雜了。目前,刑事民事責任能力司法鑒定程序復雜,周期長。因此,行為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先行拘留,待鑒定結論出來後,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如果行為人的尋釁滋事行為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但很可能再次尋釁滋事,在鑒定結論出來之前,處理起來會比較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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