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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部門管理景區?

法律分析:自然景觀由各級園林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觀由文物行政部門管理;園林由園林管理局管理;如園內有古跡、文物,則由文物局或旅遊局文管部門管理;各類展覽館由當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涉及文物的各類展覽館,應取得國家文化管理部門及其下屬文物行政部門的許可並接受監管;根據博物館的規模和內容,由各級政府的文物行政和文化管理部門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八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旅遊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旅遊主管部門、相關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等執法部門對相關旅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四條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監督管理對象收取費用。旅遊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旅遊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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