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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施“三同時”

三同時是指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

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保證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後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進口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建設項目。“三同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重要保障措施是壹種事前保障措施,也是壹種本質安全措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報告事故,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1,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重大事故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3.壹般事故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報告事故的同時,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

百度百科-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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