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消失無話可說;如果有證據表明,人的失蹤可能是由某種犯罪行為造成的,如綁架、偷盜嬰兒、非法拘禁等。,那麽被懷疑的就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孩子被拐,什麽時候報警,什麽時候立案,沒有等待24小時才立案的時間限制。
2009年2月4日,65438在《12.4法律服務機動車道:相約北京》節目現場,國務院反拐行動部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杜航偉提醒家長,孩子走失後要盡快報案,並表示公安部從未規定要經過24小時篩查才能確定是否涉嫌被拐賣、失蹤。強調壹旦發現類似情況,要立即上報,公安機關也要第壹時間刑事立案。如果不在第壹時間處理,會耽誤戰機,失去破案的最佳黃金時間。
為了更好地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更快地解救被拐婦女兒童,公安部要求“兩類父母、三類兒童”等五類人員采集血樣進行檢測,並將數據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即被拐兒童的親生父母、索要血液的失蹤兒童的親生父母、被解救的被拐兒童、涉嫌被拐兒童和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