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撞人拖行1公裏事件引發多方關註。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女司機屬於醉酒駕駛,其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開車撞人後逃離現場,構成交通肇事罪,觸犯了我國刑法。現在女司機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被害人重傷的,應當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司機在路上開車時,與前方另壹名駕駛兩輪電動車的女子相撞,內褲卡在車左前角。此時,被撞女子並未死亡,但交通事故發生後,女司機竟然選擇開車離開,沒有下車查看對方傷勢。其肇事逃逸行為導致被撞,女子被車輛拖行1公裏,最終被執行交警攔下。
肇事女司機不僅酒駕還肇事逃逸,造成他人受傷。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被撞女子被交警發現後,被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同時也進行了現場勘查。經醫院搶救,傷者已脫離生命危險,但身體傷勢較重,需要進壹步治療。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女司機屬於醉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24.5。他最可貴的行為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道路交通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他人受傷,肇事逃逸,甚至觸犯了刑法。她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警方還提醒人們,這只是極其危險的行為,也是違法犯罪行為。其他司機必須引以為戒,酒後不開車也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