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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當事人許可代收他人快遞是否違法?

未經當事人許可代收他人快遞屬於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第壹,快遞單上寫著:我自己收。這種情況下收賬是違法的。

第二,快遞單沒有這個要求也可以收,不違法。但不建議這樣做,因為快遞意味著確認包裹內物品是清白的,不方便拆包代收。如果物品不符合要求,就會引起糾紛。

快遞員從不認識任何人。

所以即使壹個人到場簽收,他還是會簽收,而如果壹個人未經當事人允許就隨便簽收別人的快遞,就無法懷疑他是否有嫌疑。這在法律上已經違法了。如果需要投訴,還是需要先聯系快遞員。

擴展數據:

趙表示,根據交通運輸部2003年3月1日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收寄。快遞(郵件)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寄遞的快件(郵件)標明易碎、外包裝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檢查內件後再簽收。除非企業與發送方另有約定。

對網購、代收貨款等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快件(郵件),企業應當在與寄件人的合同中明確規定寄遞和收寄的權利義務,提供符合約定的收寄服務。驗收後,收件人應當簽收確認。

因此,如果快遞公司不能提交證據證明快遞包裹的丟失是由於收件人的過錯造成的,應當對快遞包裹的丟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PUFA。com-物業和門衛收快遞。如果丟了誰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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