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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是什麽?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以生命為重,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同時,該法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和人員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構建安全風險分類控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範機制,完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文章

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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