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如果不進行登記,境內居民將很難從特殊目的公司匯回利潤和已實現的權益用於境內使用,還會造成非法資本交易(利潤、投資等。)之間的交易,這可能會對公司的海外上市造成障礙。
在外匯管理日益嚴格的形勢下,如果銀行追查發現境內個人股東(即使持股比例極小)未通過境外架構在37號文件中登記,境內實體公司無法辦理任何股權轉讓、增資等股權變更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