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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開始拉領子了?

法律分析:要看傷情。對於壹般的打架,先動手的人可能承擔更多的責任,不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但造成傷害結果的人會根據傷害結果進行處罰,先尋釁滋事的行為只是法官認為酌情的情節。經鑒定為輕微的,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鑒定結果為輕傷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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