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館屬於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轄;
2.特種行業和治安管理中的旅館屬於公安局;
3.酒店的消防安全屬於消防管理機關——支隊、大隊;
4.酒店有稅務局負責納稅,有衛生防疫部門負責服務和食品衛生,有勞動局負責勞動用工管理,有物價局負責價格。大酒店還會涉及到安全生產監督局等管理機構。
法律依據: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
第二條旅遊飯店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各種經濟性質的飯店,包括賓館、飯店和度假村(以下簡稱飯店)。
第三條飯店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維護中國旅遊飯店業的聲譽。
第二章預訂、登記和入住
第四條酒店應與客人* *履行住宿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導致酒店無法履行雙方住宿合同,任何壹方應及時通知對方。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酒店超額預訂,預訂客人無法入住的,酒店應主動安排客人入住當地同檔次或更高檔次的酒店,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酒店承擔。
第六條酒店與團隊、會議、長住客人簽訂住房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入住和退房時間、房間等級和價格、餐飲價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第七條旅館為客人辦理入住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證件,並如實登記。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酒店可以拒絕接待:
(1)攜帶危害酒店安全的物品進店者;
(二)從事違法活動的;
(三)影響酒店形象者(如攜帶動物者);
(四)無支付能力或者有逃匯記錄的;
(5)酒店客滿;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