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為消費者看到羅誌祥是他們機構的主席,他們才去這個機構學習舞蹈。導致很貴的課程教學效果很差,幾千塊壹小時的教學效果甚至不如幾十塊壹小時的。所以這讓消費者覺得很氣憤,她想找相關負責人解釋為什麽這麽高的學費這麽差。當消費者找到負責人時,負責人表示這種情況完全是因為孩子自身的原因,與輔導機構無關。如果消費者堅持退款,讓他去找他們機構的總經理羅誌祥,讓她和羅誌祥談。消費者表示很委屈。盡管羅誌祥是董事長,但他很難與羅誌祥會面,因此此事壹直處於僵局。這家舞蹈機構作為羅誌祥公司的代理,有責任處理此事,而負責人在遇到這樣的事情後,並沒有在第壹時間妥善處理,想辦法安撫消費者的情緒,給消費者壹個合理的理由。相反,他壹直在利用羅誌祥壓迫消費者,所以他的行為是違法的。希望法律能嚴懲這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