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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歧視侵犯了勞動者的哪些權利?

01.就業歧視侵犯了勞動者的哪些權利?

根據《就業促進法》,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就用人單位而言,雖然享有用人自主權,但在行使用人自主權時應始終遵守權利邊界,不應以就業歧視等手段侵犯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

02.遭受就業歧視的工人可以要求賠償。

平等就業權涉及勞動者的人格尊嚴和意誌自由,屬於壹般人格權。侵犯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會使勞動者在就業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感到自己的人格和自尊受到了無端的傷害,產生嚴重的屈辱感,對勞動者的精神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

勞動者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精神撫慰金和合理的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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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就業歧視如何維權,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遇到就業歧視時,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可撥打勞動監察投訴電話:12333;

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導演王全安曾經說過:所有的地域黑都是壹種認知標簽,它會阻止我們認識真實的世界。

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在就業領域。

4;地域歧視是不應修建的高墻。

在這種就業地域歧視的情況下,女孩小燕勇敢地拿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作為法律武器,向就業歧視宣戰。也正是通過這個案例,如此重要的法律條文被激活,讓更多的人看到了法律的力量。

小法想告訴每壹位求職者,當我們遇到就業歧視的時候,不需要耐心,要及時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公平就業的權利,堅決對就業歧視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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