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的時間算在刑期裏。犯罪嫌疑人在判刑前被法院判決後羈押的,羈押期限可以減為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壹條
管制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拘留的,拘留壹日減為監禁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
2.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壹種保障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本身具有懲罰性;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行政拘留適用於其違法行為依照相應的行政法律應當受到處罰,且該人的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
3.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和教育壹般違法的人;
4.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
5.拘留期限不同。對壹般現行犯、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15天;
6.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拘留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