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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和村民的區別

居民和村民的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村民是指農村人,即居住在村級行政區劃內的公民;居民是指在本國長期從事生產和消費的人或法人;

2,性能不同。村民在某壹區域或村莊取得居住資格,具有世俗性、永久性、永久性和臨時性四個特征;居民在本國居住壹年以上,或以各級政府機構、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形式在本國從事經濟活動;

3.法律法規不同。

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有什麽區別?

1,定義區別:農村戶口是靠自己的耕地生產糧食的戶口,城市戶口是國家分配口糧的戶口;

2.就業差異:城市有勞動再就業政策,政府對農村就業的投入比城市少;

3.教育差異:城市的教育資源優於農村;

4.社保區別:農村戶口有的單位只交三險壹金,城市戶口交五險壹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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