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核。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2)房屋裝修申請人持批準函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申請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
(三)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築裝飾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4)對未辦理申報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施工單位辦理招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和施工單位不得承擔裝飾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如果住在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當然要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處溝通。自己建房擴建,不應該影響相鄰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相鄰各方應當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障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只要鄰居的權利得到遵守,鄰居就沒有理由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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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可以先向社區工作站或者物業反映這個問題。置之不理,可以反映為城建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