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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築的法律定義

住宅的法律定義如下:

1.普通住房不等同於普通住房,兩者不能混為壹談。普通住房是指整棟樓,普通住房是指單個住宅。下面法制快報邊肖將為您詳細解答法律上普通房屋的定義;

2.普通住宅是指按照當地普通住宅建築標準建造的住宅。

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區別如下:

1.普通住宅:指按照當地普通住宅建築標準建造的住宅房屋。目前多為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多層住宅是指2-6層(含6層)的建築;高層住宅是指6層以上的建築,高層住宅安裝電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是由於多層和高層的定義不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劃分標準。

2.非普通住宅:居住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除了高檔別墅,普通住宅壹般是1.0,基本可以忽略。)單體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366條。

權利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用益物權,以滿足居住和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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