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標準的原因:
壹、本基金提取標準是以轄區總人口為基數,參考其他部門的經費,如綜治、計劃生育等。國家對地方政府的安全生產投入沒有壹個相對固定的標準或比例。這些比例是在壹些財政較差、地方安監局資金沒有保障的地方制定的,目的是迫使政府撥付專項資金。各地政府規定的比例不壹樣。關鍵是安監部門怎麽找政府領導和同級財政。有些地方沒有設定這樣的比例,比如廈門的安監部門,財政撥款已經用盡。為什麽需要回籠資金?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煤炭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原煤產量按月提取。各煤礦原煤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1)煤(巖)和瓦斯(2)
b,這個和企業的營業額有關,好像占5%~10%,高風險行業更高。具體哪部法律這麽規定的,沒查到。這筆錢主要用於購買勞動保護用品、人員安全培訓、隱患整改、設備保護裝置安裝等。按平均每月(合同期)總額的90%計量。工程完工後,監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