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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公積金電話咨詢

法律分析:可以撥打12329咨詢。蘇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是蘇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昆山住房公積金)的分支機構,是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正式事業單位。於2003年6月65438+10月65438+9月正式成立。根據蘇州中心授權,昆山分中心負責昆山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使用和內部核算,下設綜合部、業務部、財務部三個職能部門。

法律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

第十七條新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當自調入職工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緩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自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納並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至住房公積金賬戶,受委托銀行將其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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