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五同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若幹規定》的要求。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生產“五同時”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各級職能部門負責人必須同時對安全生產進行規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估。安全工作中的“五同時”原則。它要求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壹個生產組織和管理環節。這是生產管理中解決安全與生產統壹的重要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保障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