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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受現金違反了哪條法律?

拒收現金是違法的,具體規定如下:

1.拒收人民幣本身就是違法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公私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壞人民幣或者阻礙人民幣流通。

3.拒收人民幣現金是違法的,但中國人民銀行公告規定的條件不符合收取現金的要求,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除外;

4.商家拒收現金不僅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還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選擇任何結算方式進行消費。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1.故意損毀人民幣;

2.制作、仿制和買賣人民幣圖樣;

3、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

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所稱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尺寸人民幣圖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人民幣拒絕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公私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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