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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犯罪的共犯的認定

法律主觀性:

幫助犯罪的認定應當根據犯罪人的行為來確定,幫助犯罪人通常構成犯罪的共犯。根據法律,共犯是指幫助他人實施犯罪的人。其中,共犯是為其他共犯實施犯罪創造便利條件,在共犯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同壹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為從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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