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及法律行為和事實的有效性是由規範性法律文件賦予的。只要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範性法律文件,就壹定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本身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遵守。法律效力可分為規範性法律文件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稱狹義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有效範圍或適用範圍,即所謂法律對誰、什麽、何地、何時具有約束力。法律效果壹般指狹義的法律效果。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判決、裁定、逮捕令或許可證的法律效力。法律生效的範圍主要包括:(1)時間的效力,是指法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的時間;(2)效力空間是指法律生效的地域。通常國家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只在本地區有效;(3)對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對誰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發生法律效力後執行。下列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壹)在法定期限內未上訴、抗訴的判決、裁定;(二)終審判決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和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